•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5〕68号)精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达州2017年度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综合考核等级及排名顺序通报如下:A级:通川区、渠县B级:宣汉县、达州、大竹县、开江县、万源市、达川区C级:无根据《达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通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0580.html 2021-08-16 16: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