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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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达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


达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232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3处,其中滑坡6处,崩塌5处,泥石流2处;发生地质灾害险情157处;成功避让1起,成功撤离69人,主动避让6千余人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体系发挥重要作用,全市地质灾害实现零伤亡。

2017年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因,灾情、险情主要集中在汛期的6—10月。二是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为主。三是灾害发生具有显著的区域性,万源市、宣汉县、达川区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区域。四是预案外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于预案内地质灾害点。五是人类工程活动剧增,工程活动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十分突出。

二、2018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致灾因素分析。

我市地处大巴山弧形构造中段南侧与川东新华厦系构造的复合交接部位,特殊的地质构造和地形地貌,导致地质灾害呈现出点多、面广、规模大、成灾快、暴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的特点。同时,全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空间分布既受地质环境条件控制,又与暴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在因素密切相关。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频繁出现,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极端气候突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剧,使地质灾害防灾形势极为严峻,防治任务异常艰巨。据汛前排查,目前全市地质灾害隐患1559处,对6913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不同程度的威胁,潜在经济损失21.5亿元。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1.降雨趋势预测分析。据气象部门预测,2018年度全市大部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夏季(6—8月)总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多1—2成;秋季(9—11月)总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多1—2成。华西秋雨强度接近常年略偏强。

2.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及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结合2018年气候趋势预测,综合分析认为:2018年汛期,我市地质灾害仍将呈频发、多发、易发、高发态势,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发生数量较常年偏多的可能性较大。非汛期(1—4月和10—12月)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较常年可能偏多,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应密切关注矿区、在建工程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区可能引发的地裂、地面塌陷、边坡失稳等地质灾害;受秋汛影响,我市地质灾害可能较常年同期偏多。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我市灾汛同频特征明显,地质灾害发生概率与降雨量成正比,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全市9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在该时段,因此汛期5—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7—8月为防范地质灾害的重中之重。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期间,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将明显增加,且具有较强的同发性和群发性,需予以高度关注。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应以整个工程建设期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在综合考虑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基础上,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划分为峡谷高易发区、深丘中易发区、低山低易发区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区。

1.峡谷高易发区。包括万源市全部、宣汉县东北部和达川区中西部,面积约8000平方公里。区内降水充沛、强度大,暴雨和地表水冲刷、剥蚀、侵蚀作用强。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

2.深丘中易发区。包括宣汉县西南部、达川区西南部、通川区西北部和达州经开区部分地区及渠县大部,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区内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

3.低山低易发区。包括大竹县、开江县全部、达川区东部和达州经开区、渠县、宣汉县部分地区,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区内地形较平缓,地质环境条件较好,在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作用下,易发生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等地质灾害。

4.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区。主要包括城市建筑工程不合理开挖边缘、公路及铁路建设沿线形成的高陡边坡、矿山废矸废渣堆积区及采空区和水库、电站、河流岸坡等区域。区内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边坡失稳、崩塌、地裂、地面塌陷等。

(三)重点防范隐患点。

截至2018410日,我市已查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559处,各地对查明的隐患点要逐一落实、完善措施加强防范。特别是对已经纳入省级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点,要予以重点防范。坚持动态防灾理念,对新增隐患点应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重点防范对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景区、安置点、工棚等人口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铁路、水利电力、工矿企业、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生产活动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需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地灾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地灾防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是防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建立健全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决策机构并强化其统筹指挥作用,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地质灾害预防和地质灾害发生时抗灾抢险的目标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疏散等具体防灾措施上,把防灾责任、监测责任、工作要求落实到点、到人,做到点点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对因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度。

(二)落实部门职责,强化联动防灾。

各相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川办函〔2012121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232号)规定和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受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乡道、村道由乡村负责)、航道沿线及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市政道路公用设施、城市在建工程及其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扶贫移民部门负责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经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业主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发展改革、科技知识产权、教育、文体广新、民政、卫生计生、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三)健全应急制度,提升应变能力。

要严格执行重点防范期24小时值班制度、速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期间要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下传工作。要落实好受威胁人员转移安置的避险场所,充实、调整和完善应急抢险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巡、排查工作队伍的作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对疏散路线、时间、疏散地、预警方式进行周密设计,提高应急救援和防灾处突能力。各在建工程、矿山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也必须建立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各地要将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达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值班室电话:0818—266776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诱发因素、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上报。做到灾情发生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人民政府。在核实清楚情况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要在响应实施中坚持实施书面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能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采取应急排危等防治措施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四)加大巡查排查,深化动态管理。

各地要继续做好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重点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景区、山区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特别是高山峡谷地带在建项目、城市建筑废渣堆积区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早发现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部门和有关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要做好切坡建房、陡坡陡坎下或人工切坡地段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点落实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核实、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对险情已消除的隐患点要按相关程序及时销号。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对纳入各级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加防范、强化巡查,逐点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对隐患点防治方案完善、防灾责任和防灾避险措施落实等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将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督导工作贯穿于防治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五)完善监测体系,强化专职监测。

按照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标准,深入推进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落实群测群防,健全市、县、乡、村、组、点六级联动体系,抓好地质灾害防灾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推进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转变。加强基层专职监测人员队伍建设,抓好监测人员队伍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整体防灾水平。要加强对监测人员履职的督导检查,确保专职监测人员履职尽责,努力推动专职监测工作由无责任的义务有义务的责任转变。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调整变动的,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确保基层防灾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探索人防技防结合”“平战结合的防灾新模式,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含量和基层防灾能力,不断提升群测群防科技水平。

(六)完善预警机制,把握防灾主动。

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重点加强对居民聚集区、中小学、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等人口集中区和重要场所的预警预报,进一步改进预报方式,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强化重特大地灾隐患现场监测预警,切实提高预警预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与气象、水务、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的协作,充分发挥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雨情、险情实时发布平台的作用,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努力推动防灾工作由临灾处置向提前预防转变。预测预报信息传送要快速、准确、及时,确保每条信息逐级传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具体监测人。高度重视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信息传递情况、防灾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灾害发生情况等逐级反馈至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

要将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作为汛期人员转移避险的刚性要求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或其他安全避让场所,在强降雨时根据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主动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除落实专门监测巡查外,还要划定危险区和避灾安全区并向社会公布,使群众心中有数。坚持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县城、城镇、学校、医院、农村聚居点、安置点、山区农家乐、农贸集市、旅游景点以及交通、水利设施和在建工程施工区、工矿区、营区等作为防范重点,把避让机制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和最终责任人,必要时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要抓紧制定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避险方案,逐一明确各区域、各点位的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及人员组织。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对有成灾迹象的,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果断组织撤离转移,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变临灾避险为提前预防避让。

(七)坚持综合防治,构建防灾体系。

各地要继续高效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与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工作。要根据省、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权责统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合理规划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组织保障,精心谋划辖区内搬迁与治理等民生项目的实施,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要强化脱贫攻坚中的地灾防治工作,综合利用土地开发、地灾防治等支持政策,统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生态移民等项目,主动服务脱贫攻坚。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本地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避让搬迁,对无法实施搬迁的隐患点采取应急排危等工程措施,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暂时无法进行治理和搬迁的隐患点加强监测避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完工的项目要加强后期管理维护工作,确保防灾工程发挥长效的防灾功效。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类项目的监管,认真盘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项目的实施,确保各项惠民工程顺利完成。

(八)强化宣传引导,筑牢防灾保障。

各地要将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将地灾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讲培训,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防、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临灾避让能力。要将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有机结合,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隐患点周边的普通群众、工程施工人员的应急避险演练,突出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实战演习,务求实效,使广大群众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大幅度增强防灾意识和应变求生逃生能力,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添置相关技术装备和防灾物资,提高防灾工作的科技含量,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附件: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天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谯学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福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员:      市经信委副主任

许高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登全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朝晖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规划局副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淙涌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寇泽胜    市卫生计生委副县级干部

刘玉堃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市气象局副局长

周嘉荃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徐玉明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唐朝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