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教育局等3部门《达州市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达州市教育局、达州市局、达州银监分局制订的《达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达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局 达州银监分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8302.html 2021-12-28 15: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