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 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根据国家总局《“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环办〔2006〕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7891.html 2021-12-24 16: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