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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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整顿和规范主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秩序的通知

达市府发〔2010〕32号

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市民消费环境,提升达州城市形象,确保市民食肉安全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包括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西外镇、北外镇达县南外镇建成区,下同)整顿规范活禽(活禽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下同)交易屠宰秩序,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整顿规范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20101020日起,禁止在我市主城区内不具备开办条件或屠宰条件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进行活禽交易或现场屠宰。严禁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的禽类产品上市销售,活禽交易和屠宰活动全部集中到符合开办条件的交易市场内进行。

主城区内经依法批准从事活畜禽交易宰杀的经营户,实行一补三转:即按照2000/户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并鼓励各类活畜禽交易和屠宰经营户转移到符合开办条件的市场、转变经营方式和转行经营。

(二)转变活禽及禽类产品的加工与流通方式。制定活禽交易屠宰场所及禽产品销售网点的规划。实行活禽定点交易屠宰和集中检疫。大力发展冷鲜肉制品销售、冷链运输,定点屠宰企业将在城区主要农贸市场设立临时服务窗口,负责活禽代收、代宰及配送务,方便市民生活,以确保活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

二、工作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活禽交易屠宰点及销售网点设置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畜牧部门:负责活禽交易屠宰点的检疫检验及禽类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活禽交易屠宰市场准入,做好一补三转等工作,禁止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标识的禽类产品上市交易。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活禽交易屠宰点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加强对餐馆活禽屠宰工作的监管,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类产品进入消费环节。

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外占道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经营户的转移就业的培训和引导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分别负责对新建交易屠宰点的选址规划土地预审报批、环保设施等环节的监管与指导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中的治安秩序,协助商务、畜牧、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做好不具备开办条件的交易屠宰点的依法关闭工作,确保禽类产品冷链运输通道的畅通。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

宣传部门:负责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的宣传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

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负责本辖区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稳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9月-10月)

由市政府发布《关于整顿规范主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秩序的通告》,同时通过电视、报刊及各相关部门宣传专栏、宣传单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报道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的目的意义,同时集中主城区禽类经销商、代宰户召开座谈会,进行宣传动员引导、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通过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政府、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关闭阶段(20101011月)

开展联合执法,将主城区不具备开办条件的活禽交易屠宰经营点外迁到新建的活禽交易屠宰市场。可分为2个阶段进行:

1全面整治阶段,时间:10201110

2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1111130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的民心工程。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在主城区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的重要意义,要把活禽定点交易屠宰和实施放心肉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肉品安全知识,引导市民改变消费观念,理解和支持整顿规范活禽定点交易和屠宰工作。

(三)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销售以及欺行霸市等违法乱纪行为,确保肉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