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 〔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
  •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29424.html 2021-12-03 15: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