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赋予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中央督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任务。从近年来全市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县(市、区)依然存在现状情况不明、监管权责不清、审批手续不全、设置布局不合理、监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已成为我市当前迎接中央督察工作的一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1095.html 2021-08-24 10: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