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达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二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7475.html 2021-12-23 21: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