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川办函〔2014〕5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一)城镇化调查对象。在国家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基础上,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各县(市、区),建立以县(市、区)为总体的城镇化抽样调查制度,增加反映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1667.html 2021-09-01 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