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
  • 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省税务局咨询:12366(二)小微
  • http://jtj.dazhou.gov.cn/news-show-2743.html 2022-07-25 1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