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相关保险机构:《达州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领导小组关于意见的复函》(川保监函〔2017〕726号),人保财险达州市分公司为我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首席承保人,具体牵头负责有关。二、共保体成员机构应积极对接上级机构,确保地震巨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0570.html 2021-08-16 16:06:36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 贷款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我市自2003年4月推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人民银行、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目前全市该项还存在部分县(市、区)未启动、宣传不到位、反担保条件较高以及社区服务机构缺位等问题,致使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面窄、获贷人数较少。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7877.html 2021-12-24 16:19:01
  •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达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9〕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1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2842.html 2021-09-17 16:17:51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政务信息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2005年,达州市政务信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心,努力服务“三大目标”、“三大任务”,为各级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指导,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圆满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有关规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8个先进集体和陈思万等3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7625.html 2021-12-24 11:04:13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实 施 方 案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 为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减少达州城区机动车尾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8242.html 2021-12-28 13:51:52
  •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达州市雾霾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为确保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达州市雾霾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工程”顺利实施,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达州市雾霾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名单组 长:黄平林 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王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邱贵昌 市环保局局长成 员:陈运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 江 市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22615.html 2021-09-15 11:09:05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达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渠县、大竹县、开江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达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按照《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农〔2020〕173号)要求,结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达州市申请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复函》(川科农函〔202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四川达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44920.html 2023-01-25 15: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