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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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3〕135号

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7


达州市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考禁噪工作为抓手,采取思想政治工作和综合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办法,综合整治市中心城区广场及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广场及周边地区声环境质量,既满足市民合理开展群众性健身娱乐活动需求,又为市民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731日止,集中两个月时间对中心城区广场及周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将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工作职责及措施

(一)认真做好劝导解释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影视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影视局、通川区政府及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广场及周边地区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制作并散发宣传单。同时,在广场群众活动区域开展宣传、劝导、解释工作,做好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二)严格控制广场文体活动时间。中心城区广场群众性文体活动时间为(夏季:早上6:30—8:00,晚上7:00—9:00;冬季:早上7:00—8:30,晚上6:30—8:30),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影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通川区人民政府要引导群众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群众性娱乐健身活动。

(三)深入开展环境噪声防治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以高考禁噪工作为契机,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巡逻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噪声监督检查及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公共场所音量。对不遵守公共秩序、违反《通告》规定、排放音量超过标准、又拒不执行工作人员劝导的,依法依规按标准上限处以罚款。

(四)加强对广场群众性娱乐健身队伍的管理由通川区政府及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牵头,市文广影视局配合,对市中心城区广场群众性健身娱乐队伍进行调查统计,并组织召开牵头人会议,做好思想工作,签订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承诺书,公开承诺在规定时间、规定音量范围内开展娱乐健身活动。

(五)加强广场噪声监测管理。由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负责,在中心广场、人民广场各设置一个噪声监测显示屏,实时监测显示广场噪声分贝,自动控制广场娱乐设施电源。

(六)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由达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市级相关部门配合,深入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发挥媒体对环境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噪声违法违规及阻挠执法行为,大力宣传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动态。

(七)合理规划建设社区群众文化娱乐健身场地。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市文广影视局、通川区政府配合,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一批社区群众文化娱乐健身场地,供市民休闲健身娱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综合整治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广大市民正常休息、营造和谐宁静生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配合搞好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城管执法局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从公安、环保、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文广影视、通川区政府及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抽调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执行能力强且能吃苦耐劳的工作人员,组成综合整治工作执法队,具体负责市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市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由市财政划拨资金,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并保障日常工作需要。

达县南外城区广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由达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