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
  • ​ 〔2021〕第6号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达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通川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朝阳街道、凤西街道、凤北街道、复兴镇、双龙镇、东岳镇、罗江镇、蒲家镇、磐石镇;三里坪街道、杨柳街道、翠屏街道、明月江街道、百节镇;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石板街道、河市镇、幺塘乡。在以上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将按照《烟花
  •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23235.html 2021-12-28 1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