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要求,我市将持续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
一、征选对象
(一)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能够配套实施宣传推广和促销优惠措施;
4.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其它部件收旧、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销售发票;
5.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其它部件暂存区域;
6.能按照《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账》要求,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以旧换新工作台账(含新车销售、旧车及其蓄电池、其它部件回收及移交等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7.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二)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部件回收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与销售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工作;
3.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转运和贮存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蓄电池或其他部件的回收、拆解和处理工作;
4.能够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以旧换新工作台账(含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及处置等情况),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5.在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中无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承诺不参与骗补、违规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另外,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还应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还应符合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明确的相关条件和标准;其他部件回收主体还应为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
二、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6日。
三、报名材料
(一)销售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销售主体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门店门头和内景照片各1张;
5.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6.签字盖章的参与商户承诺书;
7.商家收款对公账户信息;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回收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回收主体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门店)外景和内景照片各1张;
5.公安部门废旧金属回收备案复印件;
6.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7.签字盖章的回收主体承诺书;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公章。
四、报名流程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对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纸质版及报名表),提交至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
2.县级初审。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商务局。
3.市级审核。市商务局对各地推荐的报名表进行抽查及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1.入选销售主体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同步开展相应促消费活动,并按照商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以旧换新数据及促消费活动信息。
2.本次补贴活动截止时间为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3.活动期间,对销售主体及回收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不再符合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应具备的条件,或经查实存在“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售卖假冒伪劣车辆,将回收的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蓄电池交售给二手市场或改装的黑作坊,无正当理由拒不回收或违规收取回收费用,不愿继续参与以旧换新,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范需要进行清退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其参与以旧换新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置。
达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达州市商务局 0818—2679578
通川区商务局 0818—2369508
达川区商务局 0818—7233311
万源市商务局 0818—8590889
大竹县商务局 0818—5299296
宣汉县商务局 0818—5213236
渠县商务局 0818—2863957
开江县商务局 0818—8222439
高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局 0818—2833615
东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0818—2516680
附件:1.
达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报名表.doc
2.
达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主体报名表.doc
3.
达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承诺书.doc
4.
达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主体户承诺书.doc
达州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