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20〕114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2日
达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改善全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为总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落实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实现“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到2022年农村公路路长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形成逐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全覆盖,路长工作常态化,有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边沟排水通畅。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建立县(市、区)农村公路“总路长 县、乡、村道路长”的路长制组织形式。总路长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道路长由县级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乡道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县(市、区)设立总路长办公室,路长办公室设在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分管交通的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参照成立乡镇(街道)路长办公室,乡镇(街道)设立乡镇(街道)路长办公室,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路长职责。
1.总路长。对本县(市、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解决路长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目标绩效考核、部门协同推进、监督考核管辖区内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等工作。
2.县道路长。对所管县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负责资金筹措,设置路长信息牌,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总路长交办的事项。
3.乡道路长。对所管乡(镇)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用地、环保等问题,筹措建养资金,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设置路长信息牌,明确管养路段信息,乡级路长负责监督、考核村道路长的履职情况,落实总路长及总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4.村道路长。对所管村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用地、环保等问题,筹措建养资金,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管理村道管养人员,制作路长信息牌,明确管养路段信息,落实总路长及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三)路长办公室职责。
1.总路长办公室。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完善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协助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组织对县道路长和乡级路长办公室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提出考核建议,定期向总路长汇报有关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履行好分内相关工作。
2.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统筹协调乡镇(街道)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重大事项,负责对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办公室提出考核建议。
(四)基本制度。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总路长办公室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县(市、区)农村公路发展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乡级路长办公室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四次办公会议,组织落实总路长工作安排和总路长办公会议精神。
2.建立道路巡查制度。县、乡、村道路长应定期对所管道路开展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建立巡查和问题台账,定期收集上报整改处置情况。
3.建立督导考核制度。总路长办公室、乡级路长办公室按照职责对辖区路长制运行和县、乡、村道路长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每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和考核结果要及时进行书面通报。
(五)管养队伍。
1.建立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建好用好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队伍,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
2.建立路政管理责任体系。建好用好“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县道路政管理由县级交通路政部门或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乡道路政监督员由乡镇交通管理站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村道护路员由村民委员会委派村组(社)长担任,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路长制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建立“政府主导、路长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研究制定路长制推进措施,健全情况收集反馈机制,明确重点任务,配强管养队伍,加大考核力度,将路长制工作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随农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全力推动路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二)有序推进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一路一长”的原则,明确管辖区各条县、乡、村道公路的路长,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在道路显要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推进路长信息公开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舆论营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路长制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宣传爱路护路理念,及时报道工作成效,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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