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12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0〕1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至2019年底,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75万公里,养护管理任务十分艰巨。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要求,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从行业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制定依据主要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
第一、二部分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到2022年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
第三部分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三个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二是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加强联合执法监管。
第四部分详细阐述了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
一是明确“总路长 县、乡、村道路长”的路长制组织形式:总路长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道路长由县级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乡道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市、区)设立总路长办公室,路长办公室设在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分管交通的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发改、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是确定各级路长职责:总路长对本县(市、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综合整治负总责;县道路长对所管县道公路的建管养运及环境综合自制力工作负总责;乡道路长对所管乡(镇)道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直接负责;村道路长对所管村道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直接负责。
三是明确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路长制工作规划、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对县道路长和乡级路长办公室的考核工作。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统筹协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重大事项,并负责对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进行考核。
同时提出要建立“三项制度”(即定期会议制度、道路巡查制度、督导考核制度),建好“两支队伍”(养护管理队伍和路政管理队伍)的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明确了落实路长制工作的保障举措。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建立“政府主导、路长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二是要有序推进实施,要按照“一路一长”的原则,明确辖区内公路路长,建立责任档案,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三是要全面舆论营造,加大媒体宣传,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