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25〕28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起草调研论证工作
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要求,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全面准确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和基础材料,为科学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打下坚实基础。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可以委托有关专家、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进行调研,市司法局应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
二、落实文件制定相关程序
承办单位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时,应当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决策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确需发挥专家作用,且为履职所必须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或者委托决策咨询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决策事项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就业促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引发网络舆情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拟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决策草案,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三、规范报送审查材料
已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衔接,将下列送审材料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提请集体讨论决策草案送审稿的请示;
(二)决策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
(三)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
(四)按照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性材料;
(五)决策承办单位的合法性审查初审意见;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制定依据及借鉴经验的有关资料;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未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需由市政府制定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转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已纳入2025年度依法治市目标绩效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名 称 | 承办单位 | 送审时间 |
1 | 达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商业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年3月底前 |
2 | 达州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市经信局 | 2025年3月底前 |
3 | 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年3月底前 |
4 | 关于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若干措施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5年3月底前 |
5 | 关于支持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 产业发展的18条措施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3月底前 |
6 | 礼遇“巴渠工匠”若干政策措施 | 市总工会 | 2025年3月底前 |
7 | 工业园区新增(第一批)需委托的行政 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市委编办、 市经信局 | 2025年4月底前 |
8 | 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若干政策(试行) | 市科技局 | 2025年4月底前 |
9 |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4月底前 |
10 | 达州市森林“四库”建设规划 | 市林业局 | 2025年5月底前 |
11 | 达州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市数据局 | 2025年5月底前 |
12 | 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市司法局 | 2025年6月底前 |
13 | 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市应急局 | 2025年8月底前 |
14 | 达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工作规范 | 市公安局 | 2025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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