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规范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自主创新的激励、促进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特制定《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该《办法》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9〕269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知促发〔2019〕24号)等文件有关条款制定。
三、资助对象。达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或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可以申请与有关条款相符合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
四、资助范围。该《办法》从创造质量、转移转化、运用促进和维权服务共4项8条款明确了资助范围及标准。
五、其它事项。明确了从办理程序、法律责任和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