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促进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升级换代,提高施工区域美化、净化水平,杜绝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围而不齐、挡而不美”“脏乱差破、层次较低”问题,市住建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出台了《达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达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规范管理方案》(以下简称《图集》和《方案》)。
按照《图集》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分为三类:A类装配式围挡适用于中心城区房建项目及施工3个月及以上的市政项目,绿色压型钢板表面必须全部采用绿布(草)毯或垂直花卉,顶部设置景观灯饰、警示灯、降尘喷淋等功能设施,建筑工地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30%。B类装配式围挡适用于施工时间不足3个月的市政项目,采用绿色平板式彩钢板,全覆盖公益广告,底部贴0.4米高黄黑反光贴。C类临时性施工围挡(围栏)适用于施工周期短或临时占用、零星维修的施工现场。围挡上方应采用有效抑尘措施,加设环场喷淋系统,同时加强围挡的日常保洁和维护,确保围挡清洁完好。同时,《图集》对工地大门设置也进行了规定,明确砖砌结构或装配式结构大门相应的高度及净高。
《方案》要求,围挡设置单位负责围挡基础设置、搭设方式及广告布置等的设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施工围挡(材质、规格及形式等)的监督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围挡宣传广告的审批和执法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宣传广告合法规范、协调、有序。对围挡的标准及原则作出规范,对不按规定设置的,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方案》还明确非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对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的非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置,依职责纳入市容容貌管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监管;土地储备项目围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广告设置审批及日常监管;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及日常监管,创建乡镇围挡及公益广告的核准、监管由所属辖区政府负责。
6月16日起,所有新开工建设工程按照《方案》执行,在建工地按原有要求规范设置的围挡,保持不变,但出现破损等情况需要大面积更换时按《方案》执行。(严衡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