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城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达州市城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交通“三个服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程,解决城郊居民乘车难问题,有效促进城乡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思路
(一)严格条件,明确范围。在距达州城市中心30公里以内、人口相对集中、城镇密度较大、道路符合开行条件的城郊乡镇间推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运输服务。
(二)统一管理,合理分工。由交通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对城郊现有班线客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城区与城郊客运相互连接的公共客运网络,形成分工合理、相互补充、有机衔接的城郊公交客运格局。
(三)富民惠民,方便乘客。构建中心城市向周边辐射的公共交通客运网络,建立北客站向北至蒲家、东岳,南客站向南至江阳、盘石、斌郎,西客站向西至河市、新村辐射延伸的“三条城乡客运主干线”。同时,确定城乡客运车辆进入中心城区的时间和途经站点,解决城郊结合部公共交通换乘问题。
三、明确分工
(一)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线路的规划设置、运力审批、市场监管和职责范围内的源头安全监管。
(二)物价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合理核定城乡客运票价,组织客运票价听证,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
(三)监察部门:查处损害城乡客运合法权益的行为;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查处充当非法营运 “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
(四)安监部门:负责城乡客运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
(五)工商部门:负责城乡客运经营主体的登记与管理。
(六)规划和建设部门: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城区城乡客运站点的规划。
(七)国土部门:负责落实汽车客运站(点)建设土地使用及相关优惠政策。
(八)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车辆运行途中的安全管理。
(九)乡(镇)政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宣传和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打击两、三轮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十)客运企业: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文明建设等制度,加速老旧车辆更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源头安全监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一)拟订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二)召开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客运企业、经营者会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 1月 1日至2008年1月31日)
(一)市运管处具体组织并完成相关线路、站点的设置,企业的资审,运力的审批及营运手续的办理、发放工作。
(二)物价、交通部门依据现行运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核定城乡客运一体化票价。
(三)公安(交警)部门按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强车辆运行途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及长效管理阶段(2008年2月1日起)
(一)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开展城乡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打击无牌无照、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依法打击、取缔 “三无”车辆、报废车辆、两(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残疾人代步车及其它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2.严厉查处站外揽客、甩客、宰客、乱收费、乱窜线路和严重超载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章经营行为。
(二)加强城乡道路客运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主要领导负责的城乡客运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对乘客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安监、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城乡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帮助各乡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隐患的排查、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监控和日常安全管理。负责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和事故处理。负责客运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道路畅通;
3.交通部门加强道路隐患的整治,增设安保设施。交通运管引导经营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明确汽车客运站安全责任,规范“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品检查”、“安全例检”行为;
4.运输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足额保险,增强城乡道路客运抗风险能力。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安全运输的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相关政策
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交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道路客运发展意见>的通知》(川交发〔2007〕16号)和市政府2006年第34号市长令有关规定,对纳入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经营的车辆,执行以下政策或规定:
(一)城乡客运由现有车辆经营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或公司化管理,在规费缴纳上享受农村客运的优惠政策;
(二)根据公路等级的不同,城乡客运车辆可适当延长营运时间。可在沿途设置的公交站点、招呼站停靠和上、下旅客;
(三)车辆技术及类型等级执行《城市客车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规定;
(四)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线路设置及运力投放
(一)线路设置:
1.将蒲家至北客站线路核定为101路,运行蒲家—北客站,夏季21:00—7:00时、冬季21:00—7:30时可进城停靠朝阳、西圣寺和塔坨农贸市场公交站。
2.将东岳至北客站线路核定为102路,运行东岳—北客站,夏季21:00—7:00时、冬季21:00—7:30时可进城停靠朝阳、西圣寺和塔坨农贸市场公交站。
3.将盘石(原304厂)至南客站线路核定为201路,运行盘石(原304厂)—南客站。
4.将江阳至南客站线路核定为202路,运行江阳—南客站。
5.将斌郎至南客站线路核定为203路,运行斌郎木瓜铺—南客站。
6.将小红旗桥至新村线路核定为301路,运行小红旗桥—新村。
7.将小红旗桥至河市线路(现25路)核定为302路,运行小红旗桥—河市机场。
8.将南客站至河市线路(现22路)核定为303路,运行南客站—河市机场。
(二)运力投放:
1.蒲家线路:按照原有运力总量更新为8米左右双燃料公交型客车。
2.东岳线路:按照原有运力总量更新为8米左右双燃料公交型客车。
3.新村线路:按照原有运力总量更新为中型双燃料公交型客车。
4.盘石(304厂)线路:维持现车型不变。
5.斌郎线路:维持现车型不变。
6.江阳线路:现有车辆更新为中型双燃料公交型客车。
7.小红旗桥至河市线路:维持现车型不变。
8.南客站至河市线路:维持现车型不变。
七、组织领导
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 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远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先奎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张晓东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游志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何 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蒋 平 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邓福盛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天成 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建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汪守荣 市运管处处长
刘先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谭怀富 市交通局运管科科长
刘本和 市运管处副处长
程世银 市运管处副处长
练 丹 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冯远国 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肖和军 通川区东岳乡人民政府乡长
高洪军 通川区盘石乡人民政府乡
潘学生 通川区新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 琳 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曹小波 达县南外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德喜 达县江阳乡人民乡长
艾久建 达县斌郎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化爵 达县河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汪守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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