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民:
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 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府办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年度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现将《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建议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函件等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经办指导科0818-3091669
电子邮箱:dzybdy@163.com
通信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白塔路243号6楼
附件: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年度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