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发〔2025〕28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3日
达州市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绿色建材产业链是四川重点推进的“15+N”重点产业链之一。为促进我市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材产业“建圈强链”,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培育本地绿色建材企业
加强对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绿色建材企业的重点培育。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绿色建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绿色建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升规入统”的绿色建材企业按照新建入统20万元、小升规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含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下同)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积极引导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动态发布达州市绿色建材产品培育目录,支持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对新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每获得1张证书给予4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6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争创绿色建材链主企业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绿色建材产业链链主企业,对获评省级绿色建材产业链链主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争创“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对首次获此称号的绿色建材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建材企业加快设备更新
在建材行业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对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转型升级项目(“智改数转”项目投入超过50万元),给予实际投入5%的补贴,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改数转”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智改数转”类示范项目或典型应用场景的绿色建材企业,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不得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政府采购应用绿色建材
鼓励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结合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开展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鼓励全市公共采购和市场投资项目扩大绿色建材采购范围、加大采购力度,支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试点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明确为“必选类”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属于“可选类”的,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基本级要求,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性投资或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5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引导绿色建材消费
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每两年举办1次达州绿色建材供需对接会。鼓励各地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在市政工程、高品质住宅、现代宜居农房、工业厂房及景园打造等项目建设中,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广使用玄纤维建材、磷石膏建材、新型保温一体板、高品质石材、轻型钢结构和光伏发电玻璃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绿色建材应用审查
纳入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可研报告须设立绿色建材章节,明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在初步设计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过程中加强审查指导,把关绿色建材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金融政策支持
设立产业基金支持“3+3+N”重点产业项目,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融资担保。支持地方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达贷),定期向银行机构推送优质绿色建材企业融资信息,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缩短融资时间、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有效满足绿色建材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推出专项信贷、保险产品,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押质押融资,联合推出“绿色信贷+保险”模式,以保单质押提高企业授信额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数据局、人行达州市分行、达州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注重高科技人才引进
大力实施“达人英才计划”,创新开展“政聘企用”,根据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帮助引进一批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在满足达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主干指标的基础上,对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或购买商品房用于员工公寓、人才公寓、科创中心、会议中心、研究院且符合达州市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人才安居政策相关要求的绿色建材企业,给予不超过700元/平方米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高级以上管理者),经认定后,按照35万元/人的购房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购置达州市中心城区商品房,每个企业总人数不超过140人。各县(市、区)按照“谁引进、谁奖补”的原则进行政策兑现,市级财政根据各地落实情况,按照兑付资金总额的30%给予相关县(市、区)财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标准及技术引领
对主导制订修订(署名第一)并成功获批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的绿色建材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一、二、三等奖的绿色建材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创新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绿色建材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将绿色建材产业纳入市级科研项目重点支持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磷石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企业建设中试研发平台,打造一批绿色建材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对优秀科技成果在达进行规模化生产和应用,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绿色建材企业,给予销售收入1%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竣工验收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建材进场和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在竣工验收环节加强绿色建材应用验收监管,督促工程各方严格落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相关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积极应用绿色建材的施工单位予以鼓励,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对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率验收不合格的,竣工验收不得通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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