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发〔2025〕20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4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四川省实施方案、达州市责任分工方案的交卷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蓄势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决胜十四五、冲刺三千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达州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
(一)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持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贯彻落实《达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案卷交叉评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达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终期评估,启动编制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规划。〔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五)编制实施《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高质量推进《达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立法审查,组织开展《达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达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达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管理办法》《达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按程序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落实《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达州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加强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监督等方面衔接协作。调整充实市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力量。〔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对照省级目录,梳理发布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有序推进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落实,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重要阶段,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等18个“一件事”落地可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管局、市医保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贯彻落实《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积极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动态发布惠企政策事项清单,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布。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管局、市医保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推广“天府入企码”,用好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探索优化“综合查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无事不扰”。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全面推行“一目录、四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张清单进行评估调整,提高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精细度。清理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建立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十二)健全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机制,市县两级全覆盖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探索建立“复议+公证”协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深化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试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自查自纠制度,强化类案规范,综合运用错案通报、决定书抄告、问题约谈、风险提示、附带审查“红头文件”、移送违法线索等手段、机制,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十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健全“调解+”和“+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助力更高水平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建设。〔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达州行”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传承运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园区开展法律服务。探索达州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仲裁服务。〔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六)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持续规范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推动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管局、市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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