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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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