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08-25 00:00:00 字体: [ ]


  

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达州市中心城区

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实施方案

 

为扩大中心城区绿化面积,加快建设现代山水生态城市步伐,根据领导指示和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达市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20112号)要求,高质量抓好空地植绿、坡堤植藤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中心城区绿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三届一次人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四川省森林城市为目标,通过城中空地植绿、坡堤植藤,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进一步改善达州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夯实创森基础。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原则;

(二)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绿化优先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适地适树、合理配置原则;

(四)坚持多元投入、科学造绿、讲求实效原则;

(五)坚持依山就势、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原则。

三、规划范围及规模

(一)规划范围

达州市中心城区南至达渝高速公路达州南站,北至石龙溪,西至火车站,东至凤凰大桥。

1.城中空地。包括建成区内的所有宜绿空地。

1)单位(小区)空地:单位(小区)内的所有宜绿空地。

2)国有存量土地:已征用尚未明确用地单位,且未对农

户进行补偿的土地。

3)已供未建设地:城市建成区已供暂未开工建设的土地。

4)集体土地:除上述3种类型之外的城中村集体耕地。

5)公共区域空地:除上述以外的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零星

小块适宜植树空地。

2.坡堤。中心城区适宜栽植攀援和藤蔓植物的地段。

1)单位(小区)堡坎、部分墙体:单位(小区)内的堡坎以及单位(小区)之间的围墙等。

2)道路边坡:城市街道和进出口公路两侧可绿化坡坎、裸露岩石等。

3)立交桥柱:主要是高速公路高架桥及市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立交桥的桥柱等。

(二)实施规模

2011年秋季中心城区空地植绿1890.3亩,规划植树139482株;坡堤植藤25154株。详见下表: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规模表

 

 

面积

(亩)

株数

(株)

 
 

 

 

1890.3

163636


城中空地

1890.3

139482


其中集体耕地

477.0

43366


坡堤绿化


25154


通川区

小计

798.5

72509


城中空地

798.5

58409


其中集体耕地

73.1

5414


坡堤绿化


11280


 

小计

1091.8

96853


城中空地

1091.8

81073


其中集体耕地

403.9

37952


坡堤绿化

 

12874


四、规划树种及规格

(一)树种选择

根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实施区域立地条件,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景观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树种。

1.单位(小区)空地:主要选择常绿景观树种。

2.国有存量土地:选择适宜移植的常绿景观树种,苗木的规格设计相对较小。

3.已供未建设地:选择适宜移栽的速生树种。

4.公共区域空地:选择常绿景观树种。

5.坡堤植藤:选择常绿与落叶藤蔓植物相组合。主要植物有爬山虎(落叶)、常春藤(常绿)和油麻藤(常绿)等。坡堤高度不超过3m的,栽植常春藤或油麻藤;超过3m的,栽植爬山虎;对于立交桥柱、龙爪塔、海棠湾等地段先栽植爬山虎,次年再栽植常春藤或油麻藤。

(二)株行距设计

针对不同的地段设计不同的株行距。城中空地按3m3m株行距进行栽植,坡堤按株距50cm进行栽植(详见达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任务表)。

(三)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

详见下表: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需苗量表

 

苗木品种

苗木规格

株数

 

 

 

163636

通川区

小计

 

69689

栾树

米径5cm以上,全冠

3333

大叶女贞

米径5cm以上,全冠

9942

天竺桂

米径5cm以上,全冠

23604

小叶榕

米径5cm以上,全冠

21530

爬山虎

60-100cm

10240

常春藤

60-100cm

1040

达县

小计

 

93947

柑新生

苗高60cm3个主分枝嫁接苗

24100

小叶榕

米径5cm以上,全冠

637

天竺桂

米径5cm以上,全冠

14979

栾树

米径5cm以上,全冠

37742

大叶女贞

米径5cm以上,全冠

3615

爬山虎

60-100cm

10066

常春藤

60-100cm

1030

油麻藤

60-100cm

1778






五、栽植要求

(一)整地规格

采用穴状整地,根据不同的树种(植物)分别设计不同的整地规格。天竺桂、小叶榕、大叶女贞、栾树50×50×40cm规格整地,柑新生40×40×30cm规格整地,藤蔓植物按25×25×25cm规格整地。

(二)栽植技术要求

根据各树种(藤蔓植物)的生物、生理学特性,采用不同的栽植方法、技术措施,实行专业队栽植施工。

六、责任落实

(一)单位(小区)空地:通川区辖区内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其余的由通川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小区)负责实施。达县辖区内的由达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已供未建设地:通川区辖区内由市住建局牵头,用地单位负责实施。达县辖区内由达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已征未兑现补偿的国有存量土地和集体耕地:按属地原则分别由通川区和达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公共区域空地:通川区辖区内由市住建局负责实施。达县辖区内由达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裸露岩石、道路边坡、立交桥柱:通川区辖区内的单位植藤由主管部门牵头,单位负责实施;小区内的植藤由通川区人民政府牵头,小区负责实施;其余公共区域和市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植藤由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达县境内由达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七、资金筹集

2011年中心城区绿化所需绿化费按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筹集:通川区境内的单位(小区)空地和坡堤绿化费由单位(小区)负责;城中已供未开工建设地的绿化费由用地单位负责;已征但未兑现补偿的国有存量土地租金和集体耕地租金及绿化费由通川区人民政府负责;通川辖区国有存量土地绿化费和市住建局负责实施的空地绿化及坡堤植藤费由市本级财政负责。达县境内所有土地租金和绿化费由达县人民政府负责。

八、进度安排

城中空地和坡堤绿化在201111月底前完成,其中集体耕地绿化在12月底前完成。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今秋中心城区空地植绿和坡堤植藤时间紧、任务重,市级相关部门和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和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全力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落实责任

按本方案的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通川区、达县要将今秋空地植绿和坡堤植藤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人和地块,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市政府将今秋绿化任务纳入对相关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要切实加强督查。

(三)强化宣传

今秋绿化任务重、涉及面广,市、区、县要通过会议和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单位(社区)和广大市民参与秋季绿化的积极性。

(四)保障投入

今秋绿化需要资金较多,要切实保障绿化资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投入、谁享用谁绿化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充分调动单位、社区、业主投资绿化的积极性,确保绿化工作顺利推进

(五)确保质量

加强苗木质量管理,严把栽植质量关,各级林业、园林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施工地点和绿化方案,确需调整的,必须报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和市创森办审核同意。

(六)加强管理

加强对新植树木(藤蔓)管理,按权属和谁栽植谁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定期为树木(藤蔓)浇水、抚育,严防毁树行为发生,确保新栽树木(藤蔓)成活、成林。同时,加强爱树护绿宣传,增强全民爱树护绿意识,形成人人自觉保护树木(藤蔓)的良好风尚。

 

附件:1.达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任务表(城中空地)

      2.达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秋季空地植绿坡堤植藤任

        务表(坡堤植藤)

 

 

 


下载地址1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