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达州行政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达州行政学院)基本职能是市委、市政府负责轮(培)训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相关工作的单位。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于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培训轮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全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训;

2.组织好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的招生及教学管理工作。配合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承办好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暨廉政法规资格考试工作。

3.完成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教学任务;

4.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推进理论创新;

5.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调研、科研任务;

6.对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师资培训;

7.完成一个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建设;

8.完成本校教学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更新改造;

9.完成新校址搬迁前期工作及老校区改造、整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增挂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达州分院牌子)、达州行政学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1280.8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280.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9.14万元,占14.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2.70万元,占75.94%;事业收入119.00万元,占9.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28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29万元,占69.98%;项目支出374.95万元,占29.27%;上缴上级支出9.6万元,占0.75%。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1.8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2.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1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0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2.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6.30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718.70万元,占73.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0万元,占12.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0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98.30万元,占10.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718.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干部培训、设备更新、工作调研、图书资料、网络租赁及维修维护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1.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5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生活补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2.60万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98.3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出国具体情况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的调训计划,预计1人参训。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教学、科研、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下降7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后仅保留一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小型载客汽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按规定用于教学、科研、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为7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政府采购预算8.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教学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教师、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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