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达州市旅游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02〕31号)执行。主要是:
1、编制达州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我市旅游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
2、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新兴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3、研究拟定我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我市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5、审核、转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四、五星级饭店;负责我市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旅游餐厅、饭店、车船、商店、娱乐场所等定点单位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宾馆、饭店、酒店业。
6、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7、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组织实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70亿元,完成旅游投资20亿元,旅游招商新签约25亿元;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4个、3A级旅游景区2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创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旅游厕所36座;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1、制订出台并组织实施《达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达州市旅游业三年攻坚发展方案》和《达州市旅游业2017年攻坚发展实施方案》。
2、重点打造城市中心旅游区、北部核心景区、东南部重点景区等三大旅游景区。
3、大力实施旅游扶贫,抓好乡村旅游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打造2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和一批民宿旅游达标户。
4、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全年组织3次旅游节会活动。
5、加强依法治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年开展检查活动不少于4次。
6、强化旅游行业人才培训,全市累计培训从业人员达5000人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旅游局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部门(含旅游执法支队)。编制人数18名,实有在职职工22名,退休职工3人。内设有五科一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旅游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24.4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424.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74万元,占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70万元,占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4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10万元,占62%;项目支出161.34万元,占38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4.4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4万元;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7.70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5.20万元,占83.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万元,占7.8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2万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占4.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1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60万元,主要用于: 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宣传(款)旅游宣传(项):2017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行业业务管理一般公共服务(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一般公共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90.5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2.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5.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9.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旅游局开展旅游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20万元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 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达州市旅游局的人员培训经费。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达州市旅游局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达州市旅游局的项目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指达州市旅游局的宣传项目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指达州市旅游局对旅游行业的管理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