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2.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监测工作。

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6.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7.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8.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根据省局、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鲜明工作目标导向,务实推进“1235”工作目标;二是着力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三是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四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五是继续强化抽检监测工作;六是严查严处一批大案要案;七是加快推进创建提升工程;八是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九是更加注重基础能力建设;十是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504.5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2252.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12.09万元,占6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0.20万元,占3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225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69万元,占26.23%;项目支出1661.60万元,占73.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04.5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0.2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2.0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0.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2.40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0万元,占8.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8.80万元,占86.74%;住房保障支出41.80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9.6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3.10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39.20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管理和政府采购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食安委协调工作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器械综合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应急演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1.80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3.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11.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执法服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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