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4-01 0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要从事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业务;配合财政国库做好工资直发的有关工作;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管理财政性资金各种支付凭证。
  2017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做好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资金拨付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为各项支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配合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完成预算执行各类专项报表上报工作,按月准时向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提供预算单位财政支出执行数据,确保市级执行情况报表和分析材料的及时形成。

(三)配合预算单位做好工资直发相关工作,按月统计及汇总工资数据,及时传输报表信息。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06.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406.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154.45万元,占37.9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万元,占62.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4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2万元,占46.99%;项目支出215.73万元,占53.01 %。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达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06.9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收付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6.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12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85万元,占9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0万元,占4.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0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11.60万元,占2.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4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26.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9.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收付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学习交流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收付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收付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20万元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收付中心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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