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规划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规划馆职能简介

达州市城市规划馆主要承担城市规划成果展示、宣传、交流及规划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1.规划馆的日常运营、维护及管理;2.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发展、城市规划建设成就、城市远景发展规划展示,重大规划项目公示、发布重要规划信息;3.规划馆布展和展示内容的及时更新;4.规划馆接待、讲解服务工作。

(二)规划馆2018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日常接待管理工作力度。根据参观群众的需要合理安排解说人员,科学调试和管理设施设备,做好保安、保洁工作,完善内务管理制度,加强考核考勤管理,确保所有人员能够按制度和规矩办事,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热情周到的服务参观群众。

2.进一步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力度。坚持管理和维护好规划馆的每一套设施和设备,在未竣工验收交付前出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方进行维修和更换处理,竣工验收后管理人员要能够自己解决和处理设备运行方面的各种问题。

3.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坚持利用各种传媒平台向社会各界推介达州市城市规划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借鉴其他展馆的管理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达州市城市规划馆的对外宣传和展陈工作水平。

4.进一步配合完善施工布展项目的后续工作。坚持督促施工布展方完善施工布展手续,尽快启动竣工验收工作,确保能够正式交付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城市规划馆为市规划局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馆长1名(正科级),副馆长1名(副科级),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备技术股、社会服务股3个内设机构,现有在编人员6名,临聘解说员4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规划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规划馆2018年收支总预算221.6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新增设备运行维护等专项款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规划馆2018年收入预算2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规划馆2018年支出预算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万元,占21.39%;项目支出174.2万元,占78.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规划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4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新增设备运行维护等专项款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规划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1.4万元。主要是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单位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占2.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占1.71%;城乡社区支出209.5万元,占9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规划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规划馆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规划馆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规划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规划馆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规划馆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城市规划成果展示、宣传、交流;规划馆设备维修、更换、保养等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规划馆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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