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研究、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指导全市党员的教育管理和主管党员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提出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省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及离退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等。
(二)市委组织部2018年重点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
2.抓紧抓好党章学习贯彻活动;
3.深入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4. “全覆盖”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
5.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7.坚持“优化结构、人事相宜、全面比选、择优使用”精准规范选人用人;
8.坚持深入实施“薪火工程”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9.全面推行“党建绩效管理”压实党建责任;
10.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动各领域党建整体提升;
11.大力实施“千名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12.扎实推进“细胞强健工程”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
13.开展“党建引领脱贫决战行动”;
14.推进“城乡党建结对共建”;
15.抓好“五学一争农民教育”;
16.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组织保障计划”夯实基层基础;
17.强化政治引领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18.积极稳妥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制度改革;
19.持续建设模范部门、过硬队伍。
二、部门单位概况
市委组织部内设12个科室,挂靠管理单位2个(市委党建办、市人才办),下属事业单位3个(党员教育宣传中心、信息中心、高端人才储备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组织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1390.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开展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预算资金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与2017年相比,本年收入预算增加352.7万元,上升33.97%,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开展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预算资金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
市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预算139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0.5万元,占15.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0.4万元,占84.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与2017年相比,本年支出预算增加352.7万元,上升33.97%,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开展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预算资金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
市委组织部2018年支出预算13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4万元,占41.73%;项目支出810.5万元,占58.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0.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35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开展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预算资金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0.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4.9万元。主要是2018新增全市博士人才10人左右,增加人员经费及工资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事务支出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8.7万元,占89.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万元,占5.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占2.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挂靠管理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99.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外承担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人才工作、自身建设等相关专项工作,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及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工作专项支出、自身建设、人才工作及干部培训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0.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全市引进清华北大博士人才安家补助、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全市干部信息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挂靠管理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0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挂靠管理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部机关现有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干部考察、人才工作、督查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8.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委组织部所属车辆1辆,其中: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委组织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0.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部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挂靠管理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部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挂靠管理单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外承担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人才工作、自身建设等其他相关专项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市委组织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组织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市干部培训或引进清华北大博士安家补助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挂靠管理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部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挂靠管理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