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14]37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达州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达州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大总体战略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2014年全市将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突破年”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需要为目标,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耕地规模经营,积极破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制约难题。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整合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市县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二)保障民生,维护权益。在规划编制、选址布局、拆迁补偿、工程监管等方面充分尊重民意,保障农民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三)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良性互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组织申报一批、入库立项一批、实施验收一批”工作要求,8月底前组织申报38个土地整理项目、28个挂钩项目,12月底前入库立项21个土地整理项目和4个挂钩项目、全面竣工22个土地整理项目和24个挂钩项目并取得验收证书,实现“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突破年”活动“2+1”目标,获取20000亩新增耕地指标和10000亩挂钩指标,确保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一)土地整理项目
1.组织申报。8月底前,申报12个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其中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各2个;申报26个县(市、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其中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各4个,万源市、开江县各3个。
2.入库立项。12月底前,立项7个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其中达川区2个,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各1个;立项14个县(市、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其中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万源市、开江县各2个。
3.实施验收。12月底前,竣工验收22个土地整理项目,获取新增耕地指标20000亩。其中,竣工验收8个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获取新增耕地指标8000亩;竣工验收14个县(市、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获取新增耕地指标12000亩,经开区、通川区各1个项目新增耕地指标900亩,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各2个项目新增耕地指标1700亩。
(二)增减挂钩项目
1.组织申报。8月底前,申报28个挂钩项目,其中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万源市、开江县各4个项目。
2.入库立项。12月底前,入库立项4个挂钩项目,获批指标共2500亩。
3.实施验收。12月底前,竣工验收24个挂钩项目,获取挂钩指标共10000亩,其中,通川区1个项目获取指标250亩、达川区1个项目获取指标400亩、万源市3个项目获取指标1200亩、宣汉县1个项目获取指标350亩、大竹县8个项目获取指标3600亩、开江县6个项目获取指标2500亩、渠县4个项目获取指标1700亩。
四、重点工作
(一)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农村土地整治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地方实际,依法制定具体可行的项目资金管理、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拆迁安置奖励补助等政策和办法,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实施,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前提下,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整合投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项目启动资金(主要是项目实施规划的编制及项目申报、验收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列支并及时拨付。要加强专项资金整合,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叠加效益。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整治收益返还用于项目实施,建立循环投入滚动开发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项目监管管理。要严格项目操作程序,把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工作要求,落实到项目申报、实施、自查、初验、复核、终验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备案制和审计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完善项目监管机制,重点对土地平整、拆旧区复垦、农房安置补偿、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民集中区建设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大力推进市投项目。今年8个市投土地整理项目由市财政全额投资,采取“市县联动、共建共享”的形式组织实施,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要加大市投项目推进力度,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且通过竣工验收的,除给予10%新增耕地指标分成外,再给予3%新增耕地指标奖励。要探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以固定投资回报率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市投土地整理项目,力争年内成功引资1-2个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要把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方式统筹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推进本地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特别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过程中,既要明确乡镇在项目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又要明确县(市、区)级相关部门作为项目实施参与单位的职能职责。
(二)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审查和报批项目实施规划,对项目工程建设全程监管,组织申报项目验收;财政部门负责项目预算评审,足额筹集、按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审计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农业部门负责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发改、监察、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整合、工程监管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土资源局适时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地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甘露杯”—国土建设单项奖评比中给予表彰。对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除严肃问责外,要硬性统筹下一年度10%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各地要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列入对县级部门、相关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对在项目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部门、乡镇、村社等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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