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达州市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金融IC卡在我省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105号)精神,统筹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发挥金融IC卡在促进信息消费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达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金融IC卡是以智能芯片为介质的银行卡,相对于传统磁条银行卡,具有计算能力强、信息存储容量大、安全性高、支付快速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金融支付、身份认证、信息管理等综合服务。以移动支付为基础的移动金融,创新性地将银行账户通过金融IC卡芯片嵌入到不同形态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其本质是智能化、网络化的金融IC卡,可在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我市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加快建设全省次级金融中心和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有利于拓展移动金融服务领域,培育多元化的信息消费市场,助推“智慧城市”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高地;有利于推动金融信息化与社会管理信息化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节约社会资源,改善民生。
二、工作目标
(一)金融IC卡规模发行。2015年起,在市和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各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推动商业银行引导群众将存量磁条卡更换为金融IC卡,提高金融IC卡在全市存量银行卡中的占比,力争在2016年底全市形成以金融IC卡为主的局面。
(二)金融IC卡多领域应用。重点推进金融IC卡在公交车、公用事业缴费、4A级景区、出租车等行业的应用;有序推进金融IC卡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高速公路收费、停车场、长途汽车站、交通违法罚缴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金融IC卡在便利店、连锁快餐店、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的应用,在小额、快速支付场所建设电子现金闪付商圈,扩大金融IC卡在商贸流通、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
(三)移动金融快速发展。积极探索移动金融产品和应用创新,力争2015年底前全市符合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标准的移动金融产品发行量初具规模,在建成的公共交通、公共事业缴费、旅游、商业消费等领域开展应用。2016年,移动金融产品发行量稳步增长,扩大移动支付应用范围。
(四)智能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加快全市金融IC卡受理环境的改造升级,不断拓展公共服务行业和小额支付领域非接触受理渠道;积极推动跨行圈存受理,逐步实现自助终端、互联网、手机等新兴渠道与金融IC卡的互通互用,支持金融IC卡跨地区、多领域应用;促进金融IC卡向移动金融升级,融入全省智能、便捷的移动金融公共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主动加强对金融IC卡多行业应用的研究,推动公共交通、医疗、社会保障、旅游等公共资源向金融业开放,督促相关行业积极主动实施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环境。
(二)市场运作。在兼容现有市场格局、主体与产品的基础上,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稳步推进金融IC卡多行业应用,促进金融机构与行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间开展合作、共享资源,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规范发展。依托四川省金融IC卡暨移动金融基础服务平台,按照金融IC卡行业应用技术标准,构建安全规范的金融创新环境。
(四)鼓励创新。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创新符合民生需求、利于产业发展的技术方案、商业模式、应用场景,提升金融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
(五)联网通用。贯彻落实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相关政策标准,推动金融机构间和行业间基础设施、受理终端、应用信息共享,系统互通,节约社会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促进金融IC卡行业运用的“一卡通用”。
四、实施步骤
(一)起步阶段(2015年6月—12月):打造达州市在线缴费系统,并在城区人口居住密集区布放自助缴费终端,实现跨行受理金融IC卡;推进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启动居民健康卡的系统建设和卡片发行工作,完成前期系统建设和环境改造;出台主城区出租车受理金融IC卡实施方案,探索金融IC卡在长途汽车站、停车场的应用方案;实现全市所有4A级景区受理金融IC卡;建设一个电子现金闪付商圈,打造电子现金非接触受理无障碍示范商户;加快建设和改造受理环境,具有非接触式功能的POS、ATM比例达到一定规模。
(二)推广阶段(2016年1月—12月):金融IC卡在主城区所有出租车上,在60%的县(市)城区公交上实现受理;推进、扩大金融IC卡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高速公路收费、停车场、长途汽车站、交通违法罚缴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基于安全芯片的手机信贷、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等移动金融创新业务在电子商务贸易中的应用;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多种形式探索,推进金融IC卡在移动支付领域的应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金融IC卡在产业园区的应用,实现园区门禁、食堂、停车场等应用金融IC卡识别身份及支付就餐费、停车费。
(三)拓展阶段(2017年1月以后):拓展金融IC卡在政务方面的应用,利用金融IC卡加载个人身份信息、个人政务信息等,探索实现重要部门门禁、会议签到等功能;探索金融IC卡应用于小区门禁、停车场,支持在小区内布放可受理金融IC卡电子现金闪付的自助售货机。
五、职责分工
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组织辖内商业银行、银联等机构完善受理环境,发行符合金融行业标准、具有金融功能和社会管理服务功能的金融IC卡。引导金融机构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金融IC卡行业应用,营造高效有序的金融IC卡受理环境。
市经信委:积极推动金融IC卡与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对接,推进“城市一卡通”工程,推动金融IC卡与手机支付的融合。配合做好对市级有关部门(系统)参与全市金融IC卡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保障网络畅通。
市政府金融办:收集各部门、各行业、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金融IC卡行业运用的收费标准,并对收费标准进行监管。
市财政局:制定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运用的财政支持政策。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积极组织推动金融IC卡在本行业的应用,制定金融IC卡在本行业应用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推动本行业资源向金融IC卡开放。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IC卡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金融IC卡占新增银行卡比例。完善ATM等机具对金融IC卡各项功能的支持,实现金融IC卡电子现金跨行圈存,积极参与行业应用。加强金融IC卡安全风险防控,提高银行卡安全性能,降低用卡风险。向社会大众持续普及金融IC卡、电子现金、移动金融的基本知识和正确的使用方式,不断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支持金融IC卡在本地应用,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拓宽应用范围,扩大覆盖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金融、经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的达州市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主任和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制订本部门推动金融IC卡在相关行业应用的具体方案,协调推动金融IC卡在相关行业的应用。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金融IC卡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金融IC卡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用卡氛围。
(三)出台支持政策。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研究并出台支持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公共服务行业主动加强系统改造,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强与公共服务行业的对接与合作,鼓励市民积极使用金融IC卡消费。
(四)建立联动机制。建立达州市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市经信委和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统筹。建立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运用综合行政手段解决相关重大疑难问题。
(五)加强督查督办。各级政府要将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工作狠抓落实,定期督查督办。人民银行要把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各商业银行“两综合、两管理”评价体系进行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