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19〕97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全省生猪稳产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稳定我市生猪生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当前生猪生产
(一)认真落实生猪发展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全市2019年生猪年出栏306万头,2020年底,恢复产能64万头,新增产能50万头(详见附表),自给率达到100%。
(二)优化生猪调运机制。顺应生猪疫病防控的客观要求,实现“运猪”向“运肉”转变,除种猪和仔猪外,原则上活猪不跨市调运,种猪、仔猪实行“点对点”调运。推行猪肉产品冷链调运,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实现“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加强规模养殖场到屠宰厂调运生猪监督管理,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和生猪指定通道运输制度,加快推进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建设。
(三)支持中小养猪场(户)发展。鼓励有意愿的农户稳步扩大养殖规模,通过培训帮助中小养猪场(户)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各地要出台财政支持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中小养猪场(户)完善设施设备。既要鼓励中小养猪场(户)“自繁自养”,又要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作用,通过“代养”“赊养”等方式,统一生产、营销、技术和品牌,与中小养猪场(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养殖户、疫病防控“多赢”。
(四)抓好项目落实落地。要立足生猪产业优势,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并通过融资支持、代办审批服务等多形式加快生猪龙头企业招商项目落地。突出抓好生猪龙头企业的招商工作,主动对接解决项目落地和实施中的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完成并顺利投产。
二、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一)完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坚持自主选育为主、省内外引进为辅,持续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高生猪良种繁育水平。重点支持部、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加强生产性能测定,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鼓励企业从国外引进良种,更新核心育种群。
(二)建立疫病防控体系。围绕“人员、车辆、生猪、肉品、饲料”等重点环节,推动生猪养殖企业全面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增强防疫意识,健全防疫制度、落实防疫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鼓励和支持具有较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生猪养殖屠宰一体化企业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对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以及规模化商品猪场等重点场所周边范围内的生猪散养户进行排查清理,制定“一场一策”的防控方案,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提高重点场生物安全保护水平。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防餐厨废弃物流入养殖环节,进一步明确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
(三)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提升生猪规模养殖标准化水平,支持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鼓励和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推进可视化监管。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每年至少创建5个省部级、1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
(四)提档升级屠宰行业。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鼓励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实现养殖屠宰匹配、产销顺畅衔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加快小型生猪屠宰厂(场)点撤停并转。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对不符合检疫检测要求的屠宰厂(场),要依法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关停。鼓励生猪调出大县建设屠宰加工企业和洗消中心,在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行种养结合,支持粪肥就地就近运输和使用,配套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沼液输送管网、沼液施用设施等,打通粪肥还田通道。通过项目建设,逐步探索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壮大一批第三方治理企业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
三、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一)全力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要遵循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客观要求,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完善并严格落实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饲料、养殖、屠宰、加工、物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新增生猪养殖用地。严格落实“猪九条”措施,取消养殖场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保障设施用地需要。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
(二)强化生猪产业金融支持。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扩大能繁母猪、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政策性保险保额,优化保险理赔手续,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及时足额理赔。各地要整合资金对生猪养殖户保险自缴部分兜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生猪生产发展提供信贷支持。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保障。猪肉产品是“菜篮子”工程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民生,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稳定生猪生产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好组织落实。要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掌握猪肉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落实猪肉储备制度,指导屠宰、冷链储运企业维持常态化冷冻猪肉库存,适时启动猪肉收储和投放,切实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引导畜禽水产养殖场(户)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肉鸡、肉鸭、禽蛋和水产品生产,多元化增加肉类供给,满足市场消费。
附件:达州市2019—2020年生猪基本保障任务分解表
达州市2019—2020年生猪基本保障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 任务数(万头) | ||||
2019年 | 2020年 | ||||
任务数 | 其中 | ||||
恢复 | 新增 | ||||
通川区 | 22 | 30 | 6 | 2 | |
达川区 | 54 | 75 | 11 | 10 | |
经开区 | 1 | 1 | 0 | 0 | |
宣 汉 | 57 | 74 | 9 | 8 | |
开 江 | 25 | 36 | 6 | 5 | |
渠 县 | 68 | 92 | 14 | 10 | |
大 竹 | 55 | 75 | 12 | 8 | |
万源市 | 24 | 37 | 6 | 7 | |
合 计 | 306 | 420 | 64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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