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督查情况的通报(2016年第18期)
来源:中国达州
发布时间: 201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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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于2016年5月3-18日对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从督查的情况看,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市级大多数行权部门落实了分管领导,明确了行权牵头科室、监察科室和行权科室及其工作职责。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等地参照市上做法将行政权力运行管理职责移交政务服务中心。
(二)行权事项积极调整规范。市、县两级按照省上要求积极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积极按照市、县两级政府公告的行政职权目录对行政职权基础数据库中的事项进行清理调整,确保了行政权力上网公开运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还将行政检查和行政奖励纳入行权平台中的其他权力规范运行。
(三)权力网上运行持续改善。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不断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流程,风险点、监察点设置和人员信息,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达川区安全监管局结合通用模版和工作实际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宣汉县民政局、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基本做到了行政职权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从督查情况看,市、县两级仍存在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没有真正抓落实。万源市除房管局将录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事项再次录入行权平台上外,其他所有行政职权部门1-4月仅办理11件行权案件。开江县海事局无任何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绝大多数部门缺乏对行权工作整体认识,只局限于行政处罚一类,导致市、县两级绝大多数部门连续多个月无行权案件发生。如市农业局行权事项332项,市水务局行权事项89项,2016年连续3个月无办件。仍有一些部门片面认为此项工作只属于单位法制部门、监察部门或下级单位的事情。
(二)事项调整不及时,与公告不一致。2015年底前,市、县两级均按照省上要求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公告,但从督查情况看,仍有大部分部门没有及时对行权平台运行的基础事项进行调整,个别单位废止的事项仍在运行。如: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因等待省上出台四川省条例均没有对行权事项进行清理。
(三)网络配置不规范,软硬件不完善。县级行权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滞后,只有极少数部门实现了所有电脑上电子政务外网办理行权案件,绝大多数部门只有1台或2台电脑能上电子政务外网,甚至还有个别行权部门连电子政务外网都没有连通,市水文局连平台都没有建立。
(四)流程配置不规范,报警问题突出。县级监察、法制部门对流程审核把关不严,流程环节配置不合理,风险点、监察点配置欠科学,有的事项流程甚至没有领导审核环节、没有设置风险点、监察点。市、县两级绝大多数部门没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优化流程,存在照搬流程模版,导致环节过多、报警问题突出。内部纪检监察人员履职不到位,特别是县级部门内部监察人员很少登录监察平台对报警案件进行处理,有的甚至从未登录过监察平台,致使报警案件处理不及时。
(五)案件运行不规范,敷衍应付严重。一是行权平台没有真正体现行政权力具体的执行行为,而是在有具体结果后再上平台进行录入,致使全市行权案件绝大部分存在事后补录现象;二是市、县两级绝大多数部门没有按照平台流程操作相关要求录入案件,依然存在一个人录入整个案件现象,线上线下实时同步运行没有落实;三是个别单位没有明确牵头科室、监察室和行权科室职责,致使出现因怕报警而不敢在行权平台上录入案件。如市统计局只有一名人员开展行权平台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海事局、运管处、路政支队、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因怕报警而不敢在平台上录入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更新观念,强化认识到位。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制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从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高度,更新观念,树立行权案件在行权平台规范运行是体现本地本部门具体行政执行过程、具体执行行为的理念,强化思想认识,推进所有行政权力行为在平台上适时规范运行。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落实,要逐一落实牵头科室、监察科室和业务科室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相关科室、落实到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每个人身上,坚决杜绝只把责任落实到一个科室、一个人现象。各级监察、法制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审核本地、本单位的事项流程以及风险点、监察点位,及时处理预警报警案件。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内部问责考核机制,真正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三)强化整改,推进运行规范。各级、各行政职权部门(单位)要对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逐一落实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认真整改。对新增、多余及配置有问题的事项要立即纠正,严格规范流程配置,严格按照案件卷宗和人员办案实际情况规范案件录入,坚决杜绝集中录入、事后录入、他人代录等情况,真正做到谁办案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实时对报警案件开展督办,真正实现网上网下同步规范运行。整改情况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市行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权科曾维军,电话:2535163 18090909168),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
(四)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纳入市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严格逗硬考核;对零办件的市级部门和办件量较少的县、市、区进行函询,视情况责令书面说明情况或约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体外循环,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约谈主要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书面告诫,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手段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