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以实名制系统为依托,通过加强数据管理、优化审核流程、完善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应用,充实“人员管理”信息库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综合约束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将数据管理责任具体到岗到人,建立机构编制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全面掌握各单位人员底数,从源头上遏制超编进人。二是坚持“一变动、一抽查”,建立《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负面台账》,做到凡是办理上下编或者编制使用业务,都要对该单位在编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凡是实名制系统数据与实际不符,均纳入《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负面台账》管理,要求单位限时整改销号。三是对录入实名制系统的每条数据进行核对验证,如针对人员调动、职务职级职称晋升等带来的信息变化,要求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变更表》及相应佐证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优化服务,筑牢“人员审核”流程链
一是对于领导干部调任、人员调入、新招录(聘)人员等新进人员,严格准入机制,认真核对组织、人社等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并仔细核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审批单》《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登记表》各项信息,在确保上编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后,审核办理上编手续并录入实名制系统。二是对于人员调出、到国企任职、退休、死亡、辞职和开除等下编人员,严格审核《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审批单》和相关材料,确保下编手续齐全、信息准确。三是在审核环节,秉持“一次性办结”服务理念,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现场退回并开具《一次性告知清单》。同时将相关上下编数据同步录入我办自行组织开发的《机构编制统计业务软件》,构建完整的人员流动情况记录,做到上下编记录可溯源。
完善机制,织密“人员管理”服务网
一是建立《上下编超期办理负面台账》,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上下编手续办理相关工作,并按照《综合约束管理办法》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超期办理的情况,均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二是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人员变动调整情况。对于未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的单位,通过电话、微信提醒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办理业务。三是编制并发放《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操作手册》,不断提升各单位政工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各单位报送的上下编资料和填报的人员信息符合最新统计要求和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