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我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调整。
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根据2025年3月7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自2025年1月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自2025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
按照通知规定,我市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5238元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9次会议“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按达州市统计局统计提供的2024年数据,我市2025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5238元,各单位缴存职工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或7月,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个缴存年度(12个月)须统一执行,不允许中途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执行时间为2025年7月。(达州公积金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