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非景观类)报送质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非景观类)报送质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达州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非景观类)的质效管理予以明确,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制定目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破解项目建设卡点、堵点、难点问题的指示精神,保障规委会会议精神贯彻,严格落实规委会会议决策,保障全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非景观类)成果报送质效,强化我市工程规划管理,对我市城市建设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三)制定原则。一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必须符合达州市实际情况;三是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四是必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计五章,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阐述了本办法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明确了本办法适用于达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非景观类)的质效管理。
第二章分级情形:共5条,一是报送质效属于优良等级,对应绿码管理的情形。(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诚实守信,具备职业操守的;(二)严格按照审定规划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三)规定时间内严格落实修改意见的;(四)方案成果质量高,能一次性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会议)审议的。二是报送质效属于较差等级,对应黄码管理的情形。(一)同一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因素导致2次未通过专委会或1次未通过常务会审议的;(二)提交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存在多处技术图纸表达不一致,内容表达矛盾的;(三)施工图设计阶段对规划审定内容进行调整,导致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组织专委会重新审议的;(四)规定时间内未将审查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反馈至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五)经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复核,发现未完整落实修改意见即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的。黄码2次后自动进入红码管理。三是报送质效属于差等级,对应红码管理的情形。(一)同一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因素导致3次未通过专委会或2次未通过常务会审议的;(二)施工图设计阶段须对规划审定的总平面布局、建筑形态、建筑风貌等进行调整,重新提交常务会审议的;(三)经济技术指标统计不准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复核其经济技术指标与常务会审定内容不相符的。红码2次后自动进入黑码管理。
四是报送质效属于极差等级,对应黑码管理的情形。(一)因设计单位未依法编制设计方案造成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二)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破坏行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三)超出设计资质或者利用虚假资质承接设计业务的;(四)恶意篡改规划设计条件,或者不按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开展设计的;(五)串通隐瞒项目有关建设情况,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六)同一规划方案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因素导致1年内累计3次未通过常务会审议的;(七)对常务会审定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在提交文本供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备案时,恶意篡改审定内容的;(八)不按照审定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对规划审定内容进行随意更改,隐瞒实情未主动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报备的;(九)以贿赂、胁迫、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规划许可的;(十)其他对行业或者社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经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认定应当进行黑码管理的行为。
第三章处理程序、期限和修复:对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采取先预警后决定的处理方式。被黄、红、黑码管理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将不良行为信息抄送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明确了赋码管理期限和质效修复情形。黄、红、黑码管理期限原则上为1年,自管理等级公布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激励及惩戒:对赋绿码和黑码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分别采取提供便利服务、通报批评和纳入黑名单管理等处理方式。
第五章附则: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