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升城市形象,我市相关部门将集中整治中心城区“‘老头乐’电动车需加强管理问题”,全方位整治违规低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各环节乱象问题。
据悉,此次集中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6月1日至6月30日为自行清理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31日起为常态管理阶段。整治的重点范围为石龙溪立交—元九大道—巴山大剧院—环城路嘉莲路路口—环城路—汇通大道—G65达州南站—高新区三号干道—南国大道—小河嘴大桥—犀牛大道—犀牛大道达宣快速通道路口—G65徐家坝站—徐家坝路—石龙溪立交合围区域内。
如何开展整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将分为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违法治理、强化长效治理三个步骤。引导市民自觉抵制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并引导其购买符合产品目录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供日常代步使用。对集中整治期间后,仍然违法上路行驶的“老头乐”车辆,按照警示教育、引导处置和违法处理的方式,采取卡点查缉、拖车拖移等手段对“老头乐”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严格查处。集中专项整治结束后,相关部门还将固化整治经验,将整治工作与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调查一起,不断净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为何禁止“老头乐”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应当依法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是,由于“老头乐”车辆并未纳入工信部车辆产品目录,故无法进行登记注册、办理牌照,所以“老头乐”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而且,绝大多数“老头乐”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了解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车辆驾驶技能,在道路上随意行驶,对公共安全危害较大。
“老头乐”有哪些危害和问题?
交通违法较为突出,闯红灯、酒醉驾、乱掉头、随意变更车道现象相对较多,甚至在节假日期间上高速公路行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正常行车安全、造成交通拥堵。
影响城乡环境秩序,由于无车辆号牌监管,这类车辆随意停放现象较为突出,不管是在车行道还是在人行道,可谓是开到哪里停哪里,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由于该类车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导致其电池、充电接口不统一、不规范,随意充电、飞线充电现象十分常见,一旦发生火灾,带来的后果不堪想象。
如何判定为“老头乐”?
用于载客的低速封闭式车厢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该类车辆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车辆,更不符合车辆产品目录。
目前整治进展如何?
当前,按照整治计划,中心城区正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相关部门将会同《达州晚报》等新闻媒体及平台,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还将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老头乐”车辆做好引导处置工作。
接下来,将根据计划对不服从引导、仍然我行我素上道路行驶的“老头乐”车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并适时优化调整整治措施和方式方法。
在此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请勿购买、驾驶、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购买车辆请到正规车辆销售门店,并详细咨询车辆能否登记注册,可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牌照。(蔡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