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游摊小贩经营行为,提升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游摊小贩占道经营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市中心城区,主要包括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凤西、凤北等街道和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三里坪、翠屏、明月江、杨柳垭等街道及达州高新区建成区域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门50米范围内及周边游摊小贩占道经营、食品安全、容貌秩序问题。
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
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按照“定时、定人、定责”要求,在上学、放学等高峰时段值守,采取劝离、暂扣工具、行政处罚等方式,禁止游摊小贩在中心城区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对中心城区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机动车违法占道售卖物品、转运货物等行为,依法教育处罚,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校园周边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集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并通报典型案例,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孩子向家长、亲朋、社会进行宣传,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网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推进“普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实际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法治宣传氛围。
科学合理增设临时摊区
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在不影响安全、城市交通、市容市貌和环保前提下,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临时摊区(校园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引导游摊小贩进入规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6月30日前完成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规划、划分及标识设置,引导食品经营者入区经营。
严格管理食品摊贩从业人员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登记食品摊贩经营者身份证、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信息,并向食品摊贩发放备案证(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和家庭困难者优先办理)。6月30日前完成对食品摊贩经营者登记,发放备案证,保证食品摊贩经营备案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率达100%,并将登记信息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
对已取得备案证的食品摊贩经营者采取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集中培训、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重点法律条文、食品添加剂添加规定、食品经营安全基本要求、典型案例解读等教育培训,教育督促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加强对规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持证经营,做好食品溯源管理,特别是加强开学期间、中考高考期间大检查,严厉查处校园周边游摊小贩和食品摊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震慑;督促食品摊贩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收到食品摊贩登记信息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完成对新增食品摊贩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联合检查,抽查学校累计不少于10所(中学2所、小学4所、幼儿园4所)。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食品摊贩督促整改,整改合格率达100%。(蔡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