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2〕24号)要求,达州东部经开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种粮大户补贴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程序,经种粮大户自主申报、乡镇审查核实公示公告后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和区财政金融局汇总测算,达州东部经开区2023年度种粮大户现金直补标准99.9元/亩,拟补助种粮大户144户,拟补贴面积12934.77亩,共补助资金1292183.6元。现就全区2023年度种粮大户拟补贴对象、标准、金额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3月11日17时前向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72号3楼)书面或电话(0818-2697727)实名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达州东部经开区2023年度种粮大户拟补贴情况表
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3月4日
达州东部经开区2023年度种粮大户拟补贴情况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