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全面落实全国城镇液化气安全整治部署,着力消除不安全用气环境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29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达州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改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在全市城镇(含乡镇)燃气管网(含LNG(液化天然气)瓶组管道供气〕覆盖范围内,对符合户内管道燃气建设改造规范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管”,满足力增容及供配电设施布点区域内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电”。按照风险隐患等级,分三类进行改造(重点改造类、有序改造类、其他改造类),特别是重点改造类中风险隐患较高的餐饮、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各类餐饮场所要尽快完成任务。
《方案》要求,要督促改造企业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和供气、供电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改造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确保燃气、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企业不得将建筑区划红线外投资转嫁给用户,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验收费、开户费、扩容费等已明令禁止的费用,不得违背市场行情高估冒算改造费用。
《方案》就资金政策落实工作做了安排。燃气、供电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改造工程的出资责任。鼓励管道燃气企业、供电企业通过减免勘察设计费和鉴定检测费、实行集中采购材料、给予安装优惠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建筑区划红线内“瓶改管”用户使用独立式报警装置的小型场所安装成本价(含主体管道、商业报警器、电磁切断阀、设计监理费)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加长管道、增加探测器等材料费、安装费据实核算。
据了解,2024年1月18日,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向其所在地的燃气、电力供应企业提交“瓶改管”或“瓶改电”申请并获得受理的用户,政府奖补50%、企业承担35%、用户出资15%。2024年6月30日后实施的“瓶改管”“瓶改电”不享受企业优惠和政府奖补。
《方案》还落实了具体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措施配套、督办问责、监督执法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落到实处。据了解,2024年1月18日,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向其所在地的燃气、电力供应企业提交“瓶改管”或“瓶改电”申请并获得受理的用户,政府奖补50%、企业承担35%、用户出资15%。2024年6月30日后实施的“瓶改管”“瓶改电”不享受企业优惠和政府奖补。
据了解,2024年1月18日,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向其所在地的燃气、电力供应企业提交“瓶改管”或“瓶改电”申请并获得受理的用户,政府奖补50%、企业承担35%、用户出资15%。2024年6月30日后实施的“瓶改管”“瓶改电”不享受企业优惠和政府奖补。
《方案》还落实了具体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措施配套、督办问责、监督执法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