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达川区教育局发布了2023年达川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今年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日。为便于家长解读招生政策,进一步明确网上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等不同情况,此次招生共划分了五种报名类型,家长需根据自身类型准备相关材料。
招生对象
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达川区城区户籍(2023年7月4日前注册或迁入达川区城区)适龄儿童(包括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暂住在达川区城区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7月5日9:00—7月7日17:00)
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关注“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公众号底部“入学报名”选项,进入“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要求操作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区教育局在实验小学花溪学校、逸夫小学和三里小学分别设立网上报名现场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
(2)资格审核
网上初审(7月8日—7月12日)。通过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户籍信息的真实性,通过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若初审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7月12日17:00前完善资料后通过报名平台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划定审核点(7月19日)。通过网上初审后,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信息划定现场审核点,现场审核点不等同于最后划片就读学校,划定的审核点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现场审核(7月20日-7月21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房产佐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入户调查(7月22日)。各审核点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再次对入学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公布招生区域(7月26日)。根据区域生源登记数量和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并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
(3)入学登记
①安排学位
A.户籍优先原则。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房产地址所在区域按“第一顺位”指派学位。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第二顺位”指派学位。
B.学位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管理原则,按“第三顺位”统筹安排学位。
②公布新生名单(7月27日-7月28日)
区教育局公布各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8月31日前)
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到学校报名注册,并签订《2023年达川区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为便于家长解读招生政策,进一步明确网上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等不同情况,划分了五种报名类型。
类型一: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2.房产佐证: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位于达川区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3.亲子关系佐证: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者(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者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原件。若房产为适龄儿童本人所有,则无需提供。
类型二: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无房或未交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同册”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房产佐证:提供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位于达川区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3.无房佐证: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4.亲子关系佐证:若户籍“三代同册”,需另提供同册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等;若“三代不同册”,则需提供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和监护人与户主(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分户前的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类型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拆迁自建房或安置房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城区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如拆迁房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三代同册”的户口簿原件。
2.房产佐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卡原件。
3.亲子关系佐证:若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等。若适龄儿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户籍三代不同册的,提供三代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4.无房佐证:若拆迁房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类型四: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无房或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2.无房佐证: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类型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2.亲子关系佐证: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原件。
3.居住佐证: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无房产,提供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在达川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入住的,提供该套房产的有效佐证材料(房产证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登记记录表),无需再提供居住证。
4.社保佐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之一(父亲或母亲)在达州市本级或达川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佐证材料,且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务工佐证:经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达川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