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现将达州东部经开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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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表
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月30日
2022结转资金及2023的资金分配方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