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废弃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开始深入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长期停放在城市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停车场(位)等公共区域的废弃汽车,并对废弃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查并曝光。
3月22日,达州交警直属三大队在河市开展了废弃汽车整治工作,对停放在河市大道绿化带的一辆红色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了拖移。据反映,该车停放在此处已有1年时间,幺塘乡交管办多次拨打车主电话,但均未联系上。目前已经联系上车主,正在办理报废手续。
3月2日,渠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接群众举报,位于城北拾光小筑路口附近(营渠路)一民房门口从2022年7月起长期停放一辆面包车。接报后,公安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外观严重破损,车身覆满灰尘,轮胎也呈缺气状态。出警人员联系司机无果后,遂将该车拖移,并通知车辆挂靠公司尽快来交警部门处理。
在渠县有庆镇第一小学附近,公安交警查获废弃的垃圾车一辆。据群众反映,该车从2022年5月就停放在这里,给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车外观已多处破损,且有一股异味。经查询,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依法将该车予以拖移。目前,渠县交警大队已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法处理,现已报废。
在渠县中滩镇胜利村,公安交警查获废弃面包车一辆。据群众反映,该车从2021年12月就停放在这里了。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车外观已严重破损。经查询,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依法将该车予以拖移。目前,渠县交警大队已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法处理,现已报废。
3月31日,开江公安交警在开江县任市镇向阳街路段,发现一辆号牌为川S68***的白色轻型普通货车,车身已开始长青苔,驾驶室内杂乱不堪。通过查询,该车目前处于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状态。通过询问周边群众,该车已经在此地停放了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是谁的车。由于无法联系到车主,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进行拖移。目前,已通知车辆所有人到交警部门处理。
4月4日,开江公安交警在开江县永兴镇场镇口,发现一辆号牌为闽ERJ***的黑色小型轿车,车身布满灰尘,车胎全部瘪陷。通过查询,该车目前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经电话与车主联系,该车于2023年2月(春节期间)停放在此,车主目前在外务工,未在开江。车主表示,将尽快委托朋友帮忙处理车辆年检;随后,公安交警对该车予以了拖移。
3月16日,大竹县公安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诚信街临时停车场停放着一辆废弃汽车,车轮及轮胎已部分损坏,车身多处刮痕,前车牌弯折。据周边群众反映,该车已经停放在此处近2年。经查询,此车状态为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执勤民警立即与车主联系,并告知其将依法拖移该车到指定地点,要求其尽快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交警提醒:机动车应按要求定期参加检验,逾期未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将被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如连续3个周期不参加检验的,将被强制报废。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送至有资质的报废公司处理,凭报废公司开出的《车辆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能私下处理,更不能再驾驶上道路行驶,否则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