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我们请了护理人员,家里的卫生都干净了很多,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啊!”3月28日上午,在达川区米城乡大沟村2组,面对入户核实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履行情况的区民政局两名干部,72岁半失能特困老人吴大奎激动地说。
近年来,达川区不断完善“物质+服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模式,切实托稳兜牢特困人员幸福生活。该区在充分尊重全失能和半失能特困人员本人意愿的基础上,自去年6月开始为全区155名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全护理)和220名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半护理)特困人员,逐个落实照料护理人员,并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协议明确了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职责,重点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和住院陪护等照料护理服务。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费(全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费(半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每季度末组织人员对辖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书》的履约情况进行回访和评估。村(居)委会建立专人联系机制,经常走访看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跟踪回访照料护理协议履行情况,了解辖区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区民政局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达川区共有城市特困人员144人、农村特困人员3836人,从2022年7月起,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和630元。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全部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月发放到供养机构,照料护理费按季度打卡发放到照料护理人员。( 卢伦春 李毅 吴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