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是人民幸福的基点,安居才能乐业。住房问题是民生大事,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保障。近年,“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要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强化了达州市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规范。达州市是如何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又如何守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近日,记者就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秩序的九条措施》采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
记者:房地产市场的乱象一直是市民关注的问题,尤其在房屋建设领域,违建、改建、乱建等现象频繁出现,请问如何防范此类现象的出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针对此类现象,《九条措施》从源头上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进行了严格管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各项指标,并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严禁在开发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调整规划指标。加强施工设计图审查备案,确保与规划方案审批文本一致,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网上还会备案。强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审查机构的监督考核和信用评价,从源头上堵住“设计不规范、审图质量差、现场乱变更”的问题。
记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在施工设计审批上,他们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层数、外立面、平面户型布置变更,增加建筑规模、改变使用功能等),应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批文件,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重大设计变更备案;非重大设计变更应提供建设、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并做好登记。
记者:审图质量差、现场乱变更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导致房屋建设不规范,老百姓住得不安心,相关部门针对此类问题如何进行监督和审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今年我们主要从两方面开展审查和监管工作。严格管理在达执业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2022年底制定的《在达执业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组建智慧住建平台,从市场行为、现场行为及从业要求等方面开展考核。同时,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要求,对注册在达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核查。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入达执业的审查机构全部准入入驻达州中介超市,严禁建设单位擅自指定审查机构,一律实施随机抽取,同时,每季度对全市范围的审查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审查机构审查有缺陷的限期责令改正,审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范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审查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行政处罚。
记者:购房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在买房过程中,一旦发生开发商跑路导致楼房烂尾等,将给老百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措施》在这块儿是否有出台相关规定,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有相关规定,措施第四、五条规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性质的费用,不得签订认购书、购房协议书等。此外,开发企业房屋销售款(含银行按揭款)必须按规定进入监管帐户,未按要求办理导致预售资金帐外循环的,一律暂停相关开发项目的网签备案和监管资金拨付,直到整改完成。
记者:购房过程中,如何避免遭遇“房屋刺客”(购房过程中的隐形消费),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措施》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实施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指导。各楼盘售楼部要在显著位置提前公示每套户型房屋的不利因素,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坚决打击开发企业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炒房囤房、未明码标价、恶意倾销抽逃资金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对于老百姓来说,遭遇黑中介是购房中难以避免的一个大坑。在房屋销售方面,《措施》对规范中介有哪些具体要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措施》要求建立房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亮证上岗制度,有序引导中介企业在代售、佣金提成比例等方面更加合理和规范。禁止房产中介机构采取串联、抵制方式,胁迫开发企业委托其代售新房并谋取高额中介费用。
记者:房屋质量不过关将严重威胁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在房屋建设方面,如何把好质量关,保障房屋居住安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措施》已经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开发项目要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房屋质量安全公示栏,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建设、施工、监理、工地长)、检测机构、设计变更、质量、安全以及行政部门通报等情况进行公示,对相关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房屋质量监管部门要完善智慧化监管手段,做好全流程质量管控。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未达到交房条件的一律不得交房,严肃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交房行为。(王彦力 杨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