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主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专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主城区21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农贸市场硬件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和先进地区比较,我市在市场开办经营、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农贸市场秩序较乱、环境较差、管理较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切实做好农贸市场综合管理“下半篇”文章,根据市委深改委关于推进原创性原动力改革工作安排部署,针对农贸市场“五个机制缺失”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主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专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在对主城区农贸市场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省内外城市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先后多次组织开展相关部门座谈讨论,并书面征求了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以及市商务局等11个市级部门意见,牵头起草了《主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再次专题研讨《实施方案》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已经市委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7个方面16条具体内容,有以下5个方面重点举措。一是推动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加快出台《达州市城镇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促进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建立督导挂包、联席会议等管理制度,深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创新建立农贸市场“红黑榜”制度,通过年度考评的方式进一步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以先进激后进。四是建立健全市场公益运营缺口奖补机制,在属地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主城区21个农贸市场10万元/年的奖补经费,助力农贸市场可持续运营。五是按照“环境整洁、食品安全、计量标准、消费放心”的创建要求,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每年打造1—2个示范试点农贸市场点位,以点带面推动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解读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王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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