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学校师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导致的意外事件不断增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去年,教育部办公厅和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等12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遏制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极端事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遏制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极端事件的指导意见》(川教工委函〔2021〕67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达州市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共包含5个部分,即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其中,“指导思想”部分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工作原则”部分明确了“四个统一”“四个统筹”的原则,即统一阵地建设,统筹专业支撑;统一准入机制,统筹师资配备;统一工作模式,统筹人员培训;统一筛查标准,统筹教育科研。
“工作目标”部分明确了本实施方案的目标就是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有效防范学校师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极端事件。
“工作措施”部分是本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具体阐述了5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措施。在“构建一个融会贯通的平台体系”方面提出了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建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依托片区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等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目标。在“打造一支优质专业的师资队伍”方面提出了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等具体任务。“固化一套标准统一的工作模式”方面明确了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师生每学年开展1次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时、学校每学期至少联合相关部门开展1次全校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重点对象关注处理等工作内容。“创建一种各方协同的共育机制”方面主要强调各部门的协同联动,要求班主任每学年对所在班级学生全覆盖家访1遍,学校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加强严重心理疾病的师生转介诊疗等。“拓展一个全面发展的育人空间”方面主要从落实“双减”政策、推动五育并举、丰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载体、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安排。
“组织保障”部分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前述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解读机构:市教育局
解读人: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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