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达州两级法院举行“小案惠民”涉小标的额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据悉,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是我市法院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举措。
当日上午9时许,随着行动令发出,我市两级法院共出动干警277人次、出动警车49台次奔赴执行现场;43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执行现场监督执行。
在宣汉县,当获悉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正回到家中为父亲操办寿宴的有效信息后,法院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预先到达当地村委会办公室展开相关工作。该案执行标的额不到5万元,但因被执行人李某常年在外务工,其名下又无财产登记信息,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待寿宴结束后,执行干警才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村委会接受调查,最大限度减少案件执行给李某及其家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最终,在执行法官和李某亲属的共同帮助下,李某与申请执行人雷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全部义务,顺利执结该案。
在开江县,办案法官在执行被执行人魏某罚金一案中,将一直不露面的被执行人魏某拘传至法院,依法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魏某仍不愿意履行,为此,法官对其宣读了预拘留决定书。当手铐戴在魏某手上时,被执行人魏某意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性,现场缴纳了余下罚金2000元,此涉小标的额案件圆满执结。
在渠县,办案法官在执行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多次联系并催促被执行人唐某履行义务,其均以各种借口拒绝,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银行卡、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予以冻结,但对方仍未履行。当天,执行法官告诫对方法院将开展“小案惠民”专项执行行动,并将到其家里进行搜查时,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请求到法院履行。目前,被执行人已将全部赔偿款通过微信转付给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从5月中旬以来,达州法院以小标的金额案件为突破口,以申请执行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为重点,通过集中执结一批小标的案件,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据统计,开展此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首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113件,执行到位122.02万元,入户调查12次,腾退房屋4套,查封车辆7台,发布限高令65条,曝光失信名单102人次,拘传、拘留15名失信被执行人,移送拒执线索2件,36名被执行人惧于压力主动履行案款58.31万元。(闫军)